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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与内蒙古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提升旅游气象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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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09:53    来源: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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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签署合作协议,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提升旅游气象服务能力,为打造“亮丽内蒙古”旅游品牌,推动全区旅游业加快发展提供优质气象保障。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乌兰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蔚治国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持续高效的联合观测、信息共享和发布平台、合作研发和沟通交流机制,加快旅游天气网、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和重点旅游气象监测点的建设,在内蒙古卫视频道开办旅游天气预报栏目,提高旅游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助力自治区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发展。 

  签约仪式上,蔚治国副厅长对气象部门长期以来对旅游公共服务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指出接下来要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气象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备、完善、满足景区气象工作的要求;二是结合旅游行业的特点,加强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大数据、电视天气预报等方面建设;三是大力开发旅游气象服务产品,通过气象科普产品,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宣传推广。自治区文旅厅将积极发挥旅游业的职能优势,寻找旅游与气象合作的最佳结合点,共同打造内蒙古旅游气象服务精品产品,促进旅游与气象的合作取得更加丰硕实在的成果。 

  乌兰巴特尔副局长指出,文化旅游和气象两部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长期以来旅游和气象系统有着很好的合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气象部门在旅游气象服务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建立了内蒙古旅游气象服务网和服务平台,实现3A级以上旅游景点全覆盖;探索建立和开展杜鹃花、胡杨林等景观预报;基于位置的数值预报旅游气象服务,预报时长达到100小时。 

  下一步,两部门将联合建立科学高效的旅游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和专业化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和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重点将在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旅游气象技术合作交流、旅游气象工作督查以及在重要旅游活动和节假日的旅游气象服务、气象科普旅游开发、重大旅游项目气象保障等方面开展深入和务实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旅游市场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来内蒙古旅游者提供便捷、满意、高效的旅游气象信息和服务,力争成为全国旅游气象服务示范,为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旅游品牌提供优质的气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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