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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文化企业发展平稳 大中型企业引领作用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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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16:01    来源:内蒙古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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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201870

据统计,2018年一季度,我区共拥有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246个,营业收入达到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亿元,增长5.2%,我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分单位规模看,我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在营业收入总量方面,大中型企业引领作用凸显。一季度大型和中型文化产业企业分别有6个和34个,营业收入为1亿元和10.7亿元,分别占全部收入的4.9%53.0%,其中大型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6.7%;小型和微型文化产业企业分别有173个和33个,营业收入为8.2亿元和0.3亿元,分别占全部收入的40.6%1.5%

分行业看,我区文化及相关产业9个行业中有5个行业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其中有两个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业营业收入为6.4亿元,同比增长44.8%;文化装备生产业营业收入为0.3亿元,同比增长32.9%

分地区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所拥有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单位数最多,分别是62个、39个和39个,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25.2%15.9%15.9%。经营情况方面,一季度全区有一半地区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其中兴安盟、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和包头市实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3%78.4%28.3%20.1%;呼和浩特市营业收入最多,达到11.51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56.9%

20181季度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经营情况


指标名称

法人单位数
(个)

营业收入

绝对额(亿元)

增长(%

总计

246

20.2

5.2

分单位规模




  大型

6

1.0

26.7

  中型

34

10.7

4.8

  小型

173

8.2

4.0

  微型

33

0.3

-6.4

分行业




  新闻信息服务

11

0.6

14.9

  内容创作生产

19

1.1

1.6

  创意设计服务

39

1.3

-14.7

  文化传播渠道

73

6.0

-14.0

  文化投资运营

2

0.0


  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67

0.6

-12.4

  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25

6.4

44.8

  文化装备生产

4

0.3

32.9

  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6

4.0

3.9

注: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4.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但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5.统计调查方法

  每季度进行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6.行业分类标准执行的是《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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